3月17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征求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指出,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生態環境部編制了《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發布的標準是對《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759-2015)的修訂。HJ759-2015首次發布于2015年,起草單位為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刪除目標化合物中甲硫醇和甲硫醚2種組分;
——增加瞬時采樣的時間范圍;
——細化不同規格采樣罐基于不同采樣時間的恒定采樣流速,并增加恒定采樣流量的計算公式;
——“儀器和設備”中增加自動采樣器;
——增加標氣罐加濕要求和提供加濕方式;
——增加“SIM”掃描方式的方法檢出限和標準曲線;
——增加繪制標準曲線中標準使用氣濃度,確保定量的準確性;
——刪除氣體濃縮儀的限定條件和具體的條件參數,減少對濃縮工作原理的單一化要求,強調濃縮儀功能,增強對滿足使用要求的不同工作原理濃縮儀的兼容性;
——將定性判別方法由相對保留時間改為保留時間;
——增加標準曲線方程的定量計算方法;
——增加采樣前對過濾器和流量控制器的性能檢查步驟以及在“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中對流量控制器的性能檢查要求,提高采集樣品的代表性;
——增加采樣罐被抽至真空后的保存時間和清洗完采樣罐的抽檢頻次;
——增加以摩爾分數(nmol/mol)為單位的檢出限濃度;
——在“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中增加采樣罐氣密性檢查和惰性檢查的內容;
——在“注意事項”中增加12條建議;
——增加附錄E,提供樣品罐加濕計算公式。
據了解,HJ759-2015制訂之初,大氣濃縮儀原有2大品牌商,均為液氮制冷型,儀器工作原理基本一致。HJ759-2015發布之后,原兩大品牌也推出新濃縮儀產品,原理和參數均略有改變,并且市場上新出一款電制冷原理的濃縮儀和一種采用色譜柱實現吸附和濃縮功能的濃縮儀。由于制定標準時技術發展單一的原因以及標準中對濃縮儀工作原理的限定,使得后面推出的濃縮儀無法被積極有效的應用起來,也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該標準方法的有效使用。本次修訂將以檢測結果準確性為導向,放寬對儀器設備的具體參數的要求,以適應儀器不斷更新的趨勢。
目前環境空氣中首要污染物主要為臭氧和PM2.5。VOCs是造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體物,其大氣化學反應的產物是PM2.5中的重要組分,也是導致灰霾天氣的重要前體物,是治理空氣污染問題的“攔路虎”。改善空氣質量是目前我國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在“十四五”期間,VOCs也取代原先的SO2成為空氣質量考核指標之一,在政策和標準的雙重支撐下,相信VOCs監測市場將在近幾年內得到快速發展。